关于开展2026年度研学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6-09-28     

近日,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“开局起步‘十五五’”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,教育部明确宣布将在全国推行每周至少半天校外实践教学,将其作为“十五五”期间打造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大课堂的重要举措,正式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,并明确研学实践是一门独特课程,而非简单的课外活动或旅游,同步从网络体系(解决“去哪”)、课程体系(解决“干什么”)、保障体系(解决“平安去”)三方面构建支撑保障。研学基地作为拓展实践场所、丰富课程资源的重要依托,是落实该项政策的关键支撑力量。为充分发挥各类教育机构、文化场馆、科研院所及企事业单位在教育研究与研学实践中的支撑作用,根据《中国教育研究会研学基地申请与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现就2026年度研学基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范围

两岸四地范围内具备开展教育研究、学术交流、研学实践、师资培训、课程开发等条件的各类机构、场所或单位,均可申报。申报类型包括:

(一)学科研究类基地——依托高校、科研院所,开展教育理论与学科研究;

(二)实践体验类基地——依托文化场馆、自然景区、企事业单位等,开展研学实践;

(三)师资培训类基地——依托培训机构和示范学校,开展教师专业发展培训;

(四)课程开发类基地——具备课程研发能力,输出研学课程资源与教学方案。

二、申报条件

(一)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或经合法授权可独立开展研学活动的机构;

(二)拥护本会宗旨,认同本会教育理念,愿意接受本会指导与管理;

(三)具备与申报类型相适应的固定场地、设施设备及专业师资;

(四)具备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与应急预案;

(五)近三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、无违法违规记录,信用状况良好。

三、申报材料

(一)《中国教育研究会研学基地申请表》(见附件);

(二)单位法人证书或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;

(三)基地简介、场地与设施说明、可开展研学项目清单;

(四)安全管理制度与应急预案;

(五)师资与课程情况说明;

(六)其他相关证明材料。

四、申报程序与时间安排

(一)自愿申报。申请单位请于2026年11月30日前扫描下方二维码上传申报材料电子版,逾期不予受理。

(二)受理初审。秘书处收到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形式审查,材料不齐的书面通知补正。

(三)实地考察。初审通过后,由秘书处组织或委托专家进行实地考察。

(四)评审认定。学术委员会依据材料与考察意见进行评审,必要时组织答辩。

(五)公示授牌。拟认定名单在本会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的,颁发“中国教育研究会研学基地”牌匾。

五、相关费用

依据本会相关财务规定,评审通过的单位须一次性缴纳管理费人民币贰仟元,用于材料审核、专家评审、后期管理等相关支出。管理费须在收到认定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,逾期未缴的,视为自动放弃。

管理费一经缴纳,因申报单位自身原因中途退出或被取消资格的,不予退还。

六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詹老师189-4474-8456(电话/微信)

七、其他事项

(一)申报单位须如实填写申请材料,如发现弄虚作假,取消申报资格并予以通报。

(二)本办法及申请表可从本会官网下载。

(三)本通知未尽事宜,由本会秘书处负责解释。

 

附件:1.关于开展2026年度研学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.pdf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.中国教育研究会研学基地申请表.docx


 

 

中国教育研究会

2026年9月28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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